根据我国网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为其进行网络品牌推广合作项目,双方在充分沟通及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附件一中双方商定的推广策略,在附件二中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 在乙方开始开展宣传活动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品牌素材和资料。
- 甲方应在网络宣传的全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 甲方可对乙方策划的推广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由双方协商更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 乙方应依据附件一中双方商定的推广策略,在附件二中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同时乙方有权就甲方品牌特点提供建议。
- 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品牌素材和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品牌素材和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乙方所开展的宣传推广活动需确保品牌形象和传播效果,并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违约责任
- 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必备的品牌素材和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具体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
- 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甲方正式享有网络宣传合作成果的全部使用权。
- 双方合作期间,品牌推广策划及实施内容(甲方提供素材未经乙方加工部分除外)的版权、设计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复制或交由第三方使用。
- 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第三方指控与宣传资料有关的知识侵权的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并保证甲方权利不受损失。
六、合同的终止
- 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 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终止理由,由双方签字代表协商终止合同。
- 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七、付款
-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网络宣传策划费、执行费、广告费用、加急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元。(详细费用见附件)
- 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活动之前,甲方应付给乙方网络推广预算的%作为预付款。
- 待乙方全部完成甲方网络品牌推广后,根据实际推广效果,确定甲方推广最终建设费用,甲方应在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费用。
合同签署:
甲方: